各实验室、各部门:
根据《手机新2会员端发展规划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的规定和要求,现将奖项申报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提名条件:科研人员根据科研成果完成情况进行自主申报,拟提名项目(人选)需符合提名2021年度国家科技奖的基本条件(见附件2)。
2.提名数量:《通知》规定,每个院属单位(独立法人)在三大奖的每个评审组最多提名1个二等奖项目,院属单位须组织学术委员会进行内部评议,做到优中优选;最高科技奖、三大奖一等奖及以上项目的提名不限额,但需要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推荐。
3.所内评议:拟申报奖项的项目负责人,需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信息表中评审组填写参考附件4,学科填写参考附件5),并于11月9日(周一)9: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ejichu@mail.iggcas.ac.cn,由科技处汇总申报信息。请申报奖项的项目负责人填写院内提名书(见附件6),并准备介绍主要研究成果及其学术影响的10分钟PPT,科技处将于下周(时间待定)组织所学术委员会进行评议优选。
4.拟申报2021-2023年度高等级国家科技奖的项目信息(包括国家最高科技奖候选人、三大奖的一等奖及以上项目),需填写“拟提名国家科技奖高等级奖项目(人选)信息汇总表(2021-2023年)”(见附件7),并于11月9日9: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ejichu@mail.iggcas.ac.cn,以便研究所与院层面做好统筹协调与支撑服务工作。
5.以手机新2会员端为第一完成单位进行推荐申报和手机新2会员端科研人员参与外单位牵头推荐申报的,相关推荐原则、程序及要求,均按照《地质地球所关于推荐申报国家科技奖励的管理办法(试行)》执行(见附件8)。
联系人:张尉 联系电话:82998270
科技处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