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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的通知
2014-02-18 | 作者:人事处 | 【 】【打印】【关闭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发布2014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申报的通知,现将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1、派出项目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含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外(境外)优秀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两年。2014年度计划资助100人,资助每人第一年经费3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在外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在外的医疗保险及往返旅费等,第二年的资助经费由国外(境外)拟接收单位机构或合作导师承担。  

  2、学术交流项目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2014年度计划资助100人,资助每个学术交流活动3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  

  二、申报及证明材料  

  1、派出项目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进行选拔,每年一次;  

  申请人于314日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进入“香江学者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项目”申报评审系统填写相关信息,生成并打印《“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申报表》,扫描并上传主要证明材料。同时,申请人向推荐单位递交《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2 份(A4 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  

  派出项目证明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国外机构正式邀请信复印件、《申报表》中列出的主要科研工作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国外(境外)机构正式邀请信应使用邀请机构专用信纸打印,由外方合作导师或邀请机构签发,并明确如下内容:基本信息,包括被邀请人姓名及国内单位等;科研工作起止时间;科研工作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同意支付第二年资助经费;外方合作导师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2、学术交流项目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择优资助”的原则进行选拔,每年两次。  

  申请人于314日前(第一批)或615日前(第二批)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香江学者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项目”申报评审系统填写相关信息,生成并打印《“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申报表》,扫描并上传主要证明材料。同时,申请人向推荐单位递交《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2 份(A4 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  

  学术交流项目证明材料包括:国际会议的通知书;国际会议给申请者的邀请信(复印件);论文被会议接受的证明。  

  有意申报人员请在以上截至时间前准备并将材料交至人事处235房间。  

  附件1派出项目申报表  

  附件2学术交流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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